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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立案所需的标准是什么 焦点日报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7-01 07:44:34
一、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立案所需的标准是什么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立案所需的标准是:

1.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资料图】

3.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公司、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或者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前款规定的情形发生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公司、企业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又侵犯了股东、社会公众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不按照规定披露公司、企业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并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依法具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依法均属有限责任公司,应为本罪犯罪主体之一,此外,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且其组织形式表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资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能够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规定披露,会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

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追诉时效

找法网提醒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追诉时效是10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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