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海关在空港旅检渠道查获一起旅客未申报超量携带黄金制品及手表入境情事,现场查获黄金首饰51件(合计黄金重量117克)及手表21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规定,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准进境或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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