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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_简讯

来源:本地宝    时间:2023-01-18 16:46:35

一、窗口办理


(资料图)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全面实施网上申报。持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通过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无需提供任何资料

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无法通过线上渠道申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也无法准确核查其在佛山市的个人住房信息,因此须持资料预约至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报。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办理材料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房屋租赁合同;

5、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6、结婚证(已婚须提供);

7、提取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的无房产证明(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提供)。

租住商品房

1、提取人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我市的无房产证明;

5、结婚证(已婚须提供)。

二、网上办理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无线上办理。

2、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线上办理。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①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点击个人网办事大厅入口;

②进入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登录个人用户;

③点击“我要办理”——选择“个人提取办理”栏目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栏目进行申报。

“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①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点击“办事服务”,选择“个人网上办事”;

②进入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版网上服务大厅,登录个人账号;

③选择菜单栏“业务大厅”,点击“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栏目中进行申报。

3、“粤省事”小程序

①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点击登录;

②选择首页热点服务,点击“公积金”;

③在提交申请栏目,选择“租住商品房提取”按照指引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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