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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公安局官方微博11月21日再次通报“女生被殴打事件”称,公安机关现已查明违法事实,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对年满14周岁的邓某某、王某某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对黄某某、周某某治安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对未满14周岁的贾某某、张某某予以训诫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其他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经调查,6名违法行为人父母中除1人在家待业外,其余分别在三台、成都、西安、上海等地务工。网上流传的“打人者有后台”“被害人跳楼”等均为不实信息,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此前,警方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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